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擴崗的通知
陜人社發〔2026〕19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功能作用,支持企業穩崗擴崗,助力勞動者提升職業技能,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擴崗的通知》(人社部發〔2026〕3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實施穩崗返還政策。
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裁員率按照2025年度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與月均參保人數比值計算。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
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社會組織、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及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參保單位劃型按照《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計〔2017〕213號)等規定執行,國家對特殊行業企業劃型另有規定的,可依照其規定執行。
二、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
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三、優化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列入當地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職業中類與所在企業行業類別一致、數字和綠色職業等級證書之一的,可按初級、中級、高級分別領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補貼,對取得多項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可增加每人每年申請補貼2次,共計不超過3次。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由各市(區)結合實際制定并定期發布。同一職業(工種)的同一等級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獲得高等級證書的不得再申領同一職業(工種)低等級證書補貼。技能提升補貼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領。各市(區)可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多證崗相適的情形,提升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更好服務企業崗位需求、市場就業需要和地區產業發展。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就證崗相適情形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四、提供優質經辦供給。
各市(區)要加強主動服務,暢通穩崗擴崗資金發放渠道,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精準發放,充分釋放政策紅利。進一步優化穩崗返還“免申即享”經辦模式,主動向符合條件的單位推送政策信息和資金用途,經確認領取后及時發放返還資金;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經企業確認及授權后,可將資金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協助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指導勞務派遣單位主動申請穩崗返還,并按規定及時全額撥付和使用資金,避免出現截滯留問題。擴崗補助經辦模式按照2024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一次性擴崗補助經辦工作的通知》規定執行。進一步暢通“陜西社會保險”APP、“秦云就業”小程序和參保地經辦窗口等線上線下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渠道,提供優質便捷的經辦服務。
五、強化基金風險防控。
各級要加強基金運行的監測和評估,優先確保失業保險待遇支出。扎實開展高風險業務的預警處置,重點核查本省份有相關評價機構但批量持外省份同一評價機構所發證書申領技能提升補貼等情形。完善內控制度,在經辦流程中設置區別于待遇審核發放的事后業務核查環節,明確專人負責。對存在風險隱患的業務,暫時無法通過信息共享核實的,可要求補充相關材料進行復核,切實防范冒領騙取和多發錯發。省社會保障局要優化風控規則,合理設置閾值,做好經辦風險提示。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強化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等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并加強與教育、財政、稅務部門的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執行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上述相關政策執行期限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2026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規范性文件:10-348〔2026〕8號)
來源: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